| 释义 | 
		     法律主观:          保安的权利有:     1、对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2、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     3、按照规章制度,有权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     4、按照规章制度,有权验证出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