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民航局组织架构及其职能范围简介 |
释义 | 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它下设16个内设机构,7个地区管理局,1个驻外机构和20个直属机构。除航空公司和机场外,民航业还有8个社团组织和3个保障企业。 法律分析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民航局现任5位局领导,1位总飞行师,1位总工程师。 民航局下设16个内设机构,7个地区管理局,1个驻外机构和20个直属机构。其中,内设机构、地区管理局和驻外机构属于政府单位,直属机构属于事业单位。 除航空公司和机场外,民航业还有8个社团组织和3个保障企业。 拓展延伸 中国民航局的职责与监管范围概述 中国民航局是中国民航行业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民航发展政策,监督和管理民航运输活动。其职责涵盖了航空运输、航空安全、航空运输市场监管、航空器适航监管等多个领域。在航空运输方面,中国民航局负责制定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证要求,管理航线网络和航班计划,监督票务销售和客户服务等。在航空安全方面,民航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标准,监督航空器的适航审定和运行监管。此外,中国民航局还负责监管航空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总之,中国民航局在民航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结语 中国民航局,作为中国民航行业的主管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职责范围广泛,包括航空运输、航空安全、航空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民航局不仅制定并实施民航发展政策,还监督和管理民航运输活动。在航空运输方面,民航局管理航线网络、监督票务销售,确保客户服务高效。同时,民航局还致力于航空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航空器适航审定和运行监管的安全性。中国民航局在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之,中国民航局在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 管部门对全国民用航空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有关民用航空活动的规定、决定。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的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授权,监督管理各该地区的民用航空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章 通 用 航 空 第一百四十七条 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八章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第九十二条 企业从事公共航空运输,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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