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单位分配的房子产权应该是属于单位的,但是房子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所有的这种类型的房屋也是具有租赁凭证的,所以说想要入住是需要交付房租的。 2、如果职工和单位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且通过分期的方式还款,还没有还清之前,房子产权也属于部分产权,等将房款全部还清之后个人就拥有全部房屋产权了。 3、另外从法律的角度上面来讲,单位是没有权利收回住房的,因为这种房子是对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分得房子之后,作为房主能够享受房屋应该有的财产权利。 单位分配的房子可以卖吗? 要看产权划分,如果房子是明确属于职工的,那么职工有权对房子进行处置。如果是部分产权的要向单位购买剩下的产权才可以卖。如果单位有关于职工房子处置方式的规定的,还要按照规定来。另外多数情况下单位都有优先购买权。综上所述单位分配的房子具体要看产权,如果是个人就可以进行处置,但如果产权是归单位所有那居住人没有权利进行处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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