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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从事零售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
    3,000万元人民币;从事批发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
    6,000万元人民币;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合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从事广告业的合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美元;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国际货运代理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印刷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其它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电信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跨省区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外资;经营跨省区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万美元。外资企业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外方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外方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外国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外资企业的注册肯定会有资金的限制条件,如果有关的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那么自己的企业经营就会无法开展,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进行处置,这样企业的发展才会有着重要的法律保障以及资金支持,国外企业的发展才会有着重要的推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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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20: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