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分析 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如下: 1、双方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合伙作弊或控股股东单方面作弊,部分或全部抽走注册资本货币出资; 2、企业成立、资本到位、验资后,以购买设备的名义,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部分入账,编造购买存货和固定资产,达到逃避注册资本的目的; 3、部分或全部抽走注册资本的非货币部分; 4、股东通过股份转让抽逃资本; 5、企业资本到位验资后,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企业产品部分或全部交给股东,产品销售款归股东所有,顶级投资使股东先收回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企业抽逃出资表现形式: 1、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在验资完毕后,抽走一部分; 2、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 3、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4、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