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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十级伤残鉴定书丢了,能补回来吗?在哪补
释义
    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报告书由单位领取,工伤鉴定后由受伤职工保管。受伤职工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阅《工伤保险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书由受伤职工单位人事管理人到社保局领取交给受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鉴定报告出来后,伤残等级报告书由受伤职工保管。由单位负责人、受伤职工到社保中心办理理赔,如果受伤职工提出辞职的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向受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请参阅《工伤保险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1月1日实施
    拓展延伸
    如何重新申请遗失的伤残鉴定书?
    如果您遗失了伤残鉴定书,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重新申请:
    1.首先,您需要联系当地的伤残鉴定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2.根据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明、相关医疗证明、遗失声明等。
    3.前往指定的机构或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4.完成申请后,等待机构或部门的审核和处理。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
    5.一旦申请获批,您将会收到重新发放的伤残鉴定书。请确保妥善保管好这份重要文件,以免再次丢失。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申请。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1月1日实施,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报告书的领取和保管责任分别由受伤职工单位人事管理人和受伤职工承担。对于遗失的伤残鉴定书,您可以按照当地伤残鉴定机构或相关部门的要求重新申请。请确保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指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一旦申请获批,您将重新获得伤残鉴定书,请妥善保管以免再次遗失。在申请前,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v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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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13: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