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走了吗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是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走了。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在单位有过错,例如拖欠工资、不按时交纳社保等过错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一年和签三年的区别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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