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收费吗     没有费用。     二、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可以注销该诊疗科目。     三、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注销执业登记:     (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     (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     (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     (四)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需要注销的。     (五)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