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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手机购买保证人逾期未取货,责任归属存疑
释义
    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需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时,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一般担保时,出借人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出借人可通过诉讼程序追究担保人责任,但在一般担保情况下需先起诉贷款人。连带担保情况下可任意起诉,但若仅起诉担保人,应追加贷款人为共同被告,以保护自身财产。
    法律分析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出借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是要注意在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连带责任。如果只起诉了担保人一定要要求追加贷款人做共同被告,这样执行的时候可以提供贷款人的财产线索,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先被执行。
    拓展延伸
    手机购买保证人逾期未取货,责任归属存疑:法律责任界定与违约责任扩展
    在手机购买中,如果保证人逾期未取货,责任归属问题常常引发争议。根据法律责任界定与违约责任扩展原则,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明确保证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按时取货和遵守购买合同。其次,需要审查购买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逾期未取货的约定。同时,还需考虑购买者是否采取了合理措施提醒保证人取货。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先例判决,以确定责任归属。在解决存疑的责任归属问题时,应当注重公平、合理和法律精神的原则,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借款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若为连带担保,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可选择要求借款人和连带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对于一般担保,若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出借人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对于一般担保,需先起诉贷款人无力清偿后再起诉担保人。在连带担保情况下,双方均承担连带责任,可任意起诉。若仅起诉担保人,应要求追加贷款人为共同被告,以提供贷款人财产线索,尽量避免自身财产被先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条 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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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15: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