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镇江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条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规定。 2.《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请注册的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二、镇江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办理条件 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三、镇江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办理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请注册的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