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2020-2020年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应当按照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低于3803元的,以3803元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19014元的,以19014元作为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应当按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低于5592元的,以5592元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27960元的,以27960元作为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应当按照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低于2100元的,以2100元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27960元的,以27960元作为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无上下限。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9320元(固定)。     2019-2020年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浮动费率第一档为0.48%,第二档为0.64%,第三档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5%,个人缴2%;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0.26%;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