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猎捕野生动物的动物的犯罪事件 |
释义 | 猎捕野生动物犯罪的犯罪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 以下条件会构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 二、非法狩猎罪构成要件 非法狩猎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猎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3、侵犯的对象实际上就是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而不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4、在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违反“四禁”而故意进行狩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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