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右转压白线属于违章。 右转压白线属于违反禁止标线,单、双黄实线都属于禁止标线,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都属于违法。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上述条款的内容。违法临时或长期停车。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禁止左转弯的,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车道线有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三种,它们属指示标线: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黄色,用于分格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2、车行道分界线。白色虚线,用来分格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道分界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 3、车行道边缘线。白色实线,用于指标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除辟有紧急停车带的路段外,应划有白色虚线,以让机动车跨越边缘线进入支路。 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后必须按导向箭头所示方向通过路口,不得变更行驶车道和方向。若车辆驶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即构成“压白线”行为,即“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单白线作为路口的导向车道线时不允许越线行驶,超越白实线按不按车道行驶处罚。 右转和直行合并车道,车辆必须依次按顺序行进,不能越实线右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