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结婚就必须在哪离婚吗 |
释义 | 不是的,在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东西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婚姻破裂,办理离婚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如下: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的近期免冠证件照以及在离婚登记处由双方共同填写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离婚一定要要到结婚登记处去才能办理吗 离婚不是一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才能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离婚登记的地方是两位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任意一地办理离婚手续都是合法的。 三、离婚是否在哪里都可以办理 离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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