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亲密关系难题 |
释义 | 养父母与养子女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否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无权解除收养关系,但双方协议除外。养子女需满8周岁,并征得本人同意。 法律分析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抚养关系的,可以协议解除,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拓展延伸 解决养父母与养子女亲密关系困境的有效方法 解决养父母与养子女亲密关系困境的有效方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首先,建立清晰的沟通渠道,促进双方坦诚交流,倾听对方需求与感受。其次,培养亲子间的信任和理解,通过共同参与养育责任、互相支持和尊重来建立稳固的关系基础。此外,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双方处理情感和行为问题,增进相互间的情感连结。同时,鼓励养父母与养子女参与家庭活动,共同建立美好的回忆和共享时光,以加强亲密关系。最后,养父母与养子女应保持开放的心态,接受变化和调整,不断学习和成长,以适应亲密关系的发展和变化。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有效解决养父母与养子女亲密关系困境,促进家庭和谐与幸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抚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在解决养父母与养子女亲密关系困境时,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培养信任和理解、寻求专业咨询和辅导、参与家庭活动以及保持开放心态都是有效的方法。通过这些努力,可以促进家庭和谐与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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