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一、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2、竞业禁止的职业种类和范围,应当是员工在企业所从事的或接触到的特殊的、专门的业务范围,而不应无限扩大到整个行业,对范围约定应当明确、清晰和合理。3、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则要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不同行业,企业所在的不同区域,技术更新的不同时间而确定。一般为3年左右。4、竞业禁止的地域限制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经营业务的区域范围确定。5、竞业禁止必须要有合理的补偿。 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且自己不应知悉该国家秘密,仍故意非法获取。 三、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规定是: 1.司法行政机关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行业主管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3.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