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内容中会写明劳动者是兼职还是全职。所以劳动仲裁需要鉴定劳动者是兼职还是全职时,只需检查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