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社保卡挂失     口头挂失:     1.持卡人因故不能及时办理书面挂失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申请挂失,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和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2.口头挂失必须分别对社保业务和金融业务进行暂停处理。金融业务拨打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社保业务拨打社保局电话办理。     正式挂失:     持卡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换卡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填写《社保卡制作申请表》两份,盖单位章     2.补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先明白公司属于哪个区的社保,然后到离公司近的该区社保街道办事处     2.到大厅后把所填表格交给办理人员,表格上要填单位社保编码,补办人员个人编码,如果不知道个人编码,可到办事处让他们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一下。     3.然后按照办理人员的提示出示复印件等等,20个工作日后领卡时带上领卡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好带上复印件,不一定要用,但确保万一)     四、办理地点     医疗保险管理局     五、办理费用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全市统一标准为20元,由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发卡银行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