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的执行法官最怕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具体如下: 1.如果执行法官不去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依法向该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要求该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人民银行账户、房屋登记、车辆登记、工伤投资登记。也可以寻找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万不得已的时候,还可以悬赏的方式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超过6个月不执行,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两种情况,都可以向该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那么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执行怎么办呢?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的,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法院执行法官最怕什么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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