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需要查看具体合同条款。若心律失常属于重疾保险合同范围内的疾病,则可以获得理赔资金。若不在范围内,则无法获得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时成立,合同内容包括保险单、保险条款和保险凭证。”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款:“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八款:“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本合同列明的疾病种类,本合同未包括的疾病不予理赔。”     因此,需要仔细查看重疾险合同条款,确定心律失常是否为保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之一,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理赔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