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初次缴费员工需备交如下材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     2、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一寸正件照(一张)。     公司要准备的材料有: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华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