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可以跨省调动。跨省进行公务员交流工作由省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跨省公务员办理调动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     1、接收单位必须有行政空缺编制,并同意调入;     2、本人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并填写公务员转任审批表;     3、调入、调出单位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入、调出的商调函;     4、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公务员交流通知单。     5、由调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干部行政介绍信。     6、由调入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调动人员介绍到调入单位。     公务员跨部门调动也要符合相关的必备条件具体如下:     1、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进行调动的。只有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通过转任     方式转换到另一工作职位上。其中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务员身份的变化。但需要     注意的是,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转任,而且一些地区或部门,对申请转任的公务员,可能会要求在现单位的工作     年限必须达到2年或5年以上不等。     2、必须具有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行政机关接受转任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员额限制内,同时还要符合该     单位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结构的要求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      (一)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三)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四)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