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办理地点: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二、办理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正规单位发放的初中毕业证。     4、无道德问题,没有因刑事犯罪获刑的犯罪历史。     三、准备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要求身份证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内。     2、正规单位发放的毕业证件。3、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的通过证件。     四、办理流程:     1、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保安考试,等待安排考试。     2、进行信息登陆,指纹采集。     3、进行文化知识考试。     4、体能测试。     5、采集办证照片     五、安证即保安上岗证,按照国家规定,物业管理条例保安上岗证办理流程:     1.个人向市保安公司或各县(市、区)保安公司报名。     2.报名需本人身份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保安公司统一到有保安培训资格的保安培训学校报名,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技能岗前培训。4.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保安员上岗证书。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