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培训班安全责任条款探究 |
释义 | 培训班安全免责条款:甲方无过错条件确定、学生离校责任、教职员工责任及通知监护人责任、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免责条款不适用于造成人身损害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教育机构需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 法律分析 培训班的安全免责条款如何写 1、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甲方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甲方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甲方的设施有关,但甲方的设施并无缺陷; (2)甲方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2、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开乐学暑期辅导班回家,非乐学暑期辅导班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甲方共同负责,甲方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甲方不负责任。 4、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乐学暑期辅导班或私自离开乐学暑期辅导班,甲方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条款,结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培训班的安全免责条款应满足以下条件:甲方设施无缺陷且与损害事件无关,甲方及教师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应立即离开校园,甲方不承担滞留、嬉戏造成的伤害责任,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学生,教职员工负有责任,甲方可根据情节进行纪律处分,甲方不承担正常批评教育的后果责任,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监护人,甲方不承担社会危害或意外事故责任。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注意对方人身损害和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无效性。教育机构应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五条 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 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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