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限已到期,双方协商一致续租 |
释义 | 房屋出租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在租赁期满、家庭人口增多、房屋损坏等情况下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安全或健康问题等情况下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拓展延伸 双方达成一致,续签租赁合同 在租赁期限到期后,经过双方的充分协商和讨论,我们高兴地宣布达成一致并决定续签租赁合同。这个决定是基于我们对过去合作的良好经验和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做出的。续签租赁合同将为双方提供持续稳定的住房/办公场所,并继续享受租赁期间的权益和便利。我们相信这一决定将进一步巩固我们的合作关系,为双方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共同发展的前景。我们期待着在新的租赁期限内继续合作,并将尽最大努力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经过双方的充分协商和讨论,我们高兴地宣布达成一致并决定续签租赁合同。这个决定是基于我们对过去合作的良好经验和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做出的。续签租赁合同将为双方提供持续稳定的住房/办公场所,并继续享受租赁期间的权益和便利。我们相信这一决定将进一步巩固我们的合作关系,为双方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共同发展的前景。我们期待着在新的租赁期限内继续合作,并将尽最大努力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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