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风险提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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