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琼海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二、琼海民政局结婚条件(内地居民结婚)     (一)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琼海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