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为什么要补税是什么原因 |
释义 | 个人需要补税的原因: 如果已经填写了专项扣除,还是要补税的话,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因。 1、在两个单位以上任职,预交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 2、除工资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3、违章追征。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欠税、漏税、偷税、抗税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少缴或未缴的税款外,并按税法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个人所得税需要补税的原因有: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4、主动放弃享受税收优惠的; 5、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 6、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后调查未结束的; 7、按规定应该补税但拒不履行纳税义务,被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的; 8、其他需要补税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综上所诉,个人需要补税原因有很多,得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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