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