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不动产物权的证据。房屋权属证书的功能有主要有两个: 1、产权确认功能,指的是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保护的是房屋与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在合同中,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的,当事人应督促其尽快办理; 2、公示功能,指将房屋权利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用以标示房地产流转的过程和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