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预备党员超出两年多未转正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表现好的,本人可以申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的,根据超过时间的长短,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超过预备期三个月内,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所在党组织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申请转正。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及时按有关程序为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六个月以后没有转正,无论本人是否提出转正申请,都要执行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的规定。履行延长预备期手续后,预备期满再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一年以上(除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没有及时给予办理转正手续外)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