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劳务派遣的好处: 1、提供了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保障了社会就业率。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接受工作安排的一种用工形式。 2、减伤用工单位的用人成本,为企业减负。用工单位只需支付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障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但不需要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保。 3、劳务派遣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工作保障。派遣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派遣工作,且未提供派遣工作期间派遣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 二、劳务派遣的坏处: 1、对用工单位来说员工流行性大,不利于统一管理,公司凝聚性不强。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变化较大,工作环境不稳定。 3、劳务派遣的其他缺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