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