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即赋诗词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口述作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视听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