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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完成并购或者兼并的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上市公司兼并的基本程序:
    1、选择目标公司,做出并购决策,制定并购计划,聘请相关专家担任并购顾问,筹集资金,做好保密工作。
    2、收购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普通股。
    3、进一步收购,当目标公司直接或间接发行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4、之后,当持有目标公司股票的增减变化达到该股票发行总额的2%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5、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向证监会作出有关收购的书面报告。
    6、当目标公司购目标公司在外发行的普通股达到30%时,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以货币支付方式收购股票。
    7、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向受要约人和证券交易所提供与要约相关的所有说明和信息,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善,不产生误导。
    8、收购要约发出后,如果主要要约条件发生变化,收购要约人应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通知可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或其他传播方式。
    9、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目标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0%的,为收购失败。
    10.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每年购买的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不得超过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
    11、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75%以上的,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12、当收购要约人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收购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按比例从所有预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股票。
    13、当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司股票总数的90%时,其余股东有权在同等条件下强制向要约人出售股票。
    14、收购后的管理。完成各种必要的手续后,对目标公司进行重组或改造,或任何其他合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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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2 15: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