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妈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子归我,还需要办其他手续吗 |
释义 | 父母办理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将房屋赠与儿女,儿女若接受赠与的,还需要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只有变更登记以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所以还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房屋变更手续。 一、受赠的房子可以再次赠与吗 受赠的房子可以再次赠与。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子女在接受房产赠与之后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利,可以对其进行再次的赠与回父母,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赠与女儿多久可以拿到起诉状 房产赠女儿后悔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父母婚后赠与子女房产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 6、契税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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