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0岁父母个税怎么扣? |
释义 | 首先,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只要有一个老人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赡养多个老人的话也不能叠加。其次,要看是否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的扣除标准一个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由几个共同赡养人分摊2000元的额度,但是每个人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一、中途换单位了专项扣除怎么操作 中途换单位了专项扣除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1、子女教育。标准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教育是指3岁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父母双方各扣50%或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 2、赡养老人。标准为独生子女,按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姊妹分摊,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按1500元每月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按1100元每月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按800元每月扣除; 5、大病医疗。标准为80000元每年; 6、继续教育。标准为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每月,同一学历学位小于等于48个月。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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