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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最新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
释义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有: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职工福利费是指除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以外,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待遇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括以下现金补贴和向职工发放或支付的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企业职工福利费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而是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支出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款人:银行存款等。
    月末福利费汇总:
    借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贷款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准予扣除。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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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1 6: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