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次集中清理工作是中共中央于去年部署开展的。根据去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这次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7月至2013年9月),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次中央发布《决定》,就是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决定废止、失效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20号)要求,自2012年10月起,中央纪委对1978年至2012年6月由中央纪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中央纪委决定废止的37个文件、失效的28个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注意正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