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以管制、警告指引交通的安全设施。 道路交通标志有:警告标志,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指令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的标志;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道路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等。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保障安全的设施。 按照光学模式分类主要有:LED主动发光式,内部照明式,逆反射式。由于逆反射式交通标志依赖远光灯以及不能全天侯被交通参与者识别,LED主动发光式已经逐步替代逆反射式。 道路标识标线设置是否合理,既要符合相关规定,也应经得起行驶检验。 道路交通标志的作用: 一是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则的效力,用简明的文字符号明确交通行为规范。 二是调节交通流量,有效的疏导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三是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四是节省能源,降低公害,美化路容。 交通标志有多种类型,可用各种方式区分为:主要标志和辅助标志;可动式标志和固定式标志;照明标志、发光标志和反光标志;以及反映行车环境变化的可变信息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