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房东不给房租大房东可以赶人吗 |
释义 | 二房东不给房租大房东不可以随意赶人。转租行为经大房东授权且未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大房东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由此给大房东造成的损失应向二房东主张赔偿;未经大房东授权或已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租客签订的合同无效,租客可以及时报警向二房东追偿。 一、和二房东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和二房东签合同不一定有法律效力。有些房东可能会把房子交给中介或第三人,这叫二房东。二手房东只有出租权,没有所有权。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当赔偿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转租房屋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是:承租人应注意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与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询问租金内容,谁来承担水、电、暖、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租赁前结清;明确租赁期限、是否可以转租、租金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违约赔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应就终止合同达成协议。 三、房屋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办 房屋租赁出现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权利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比如,租房期限未到期,房东提前不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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