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家港民政局上班时间 |
释义 | 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条件包括:双方户口在本辖区、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双方无配偶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场登记。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户口本、两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办理地点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22号政务服务分中心三楼综窗。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法典》。 法律分析 一、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场登记。 三、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大两寸两人同框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22号政务服务分中心(婚姻登记处)三楼综窗 五、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张家港民政局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为了顺利完成张家港民政局的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双方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其次,还需要提供未婚证明,可以是未婚声明或单身证明。另外,还需要提供两位见证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办理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前往张家港民政局结婚登记窗口,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然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进行核对。最后,领取结婚证书。办理时间通常较为快捷,一般在提交材料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注意,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浏览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简便快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和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双方需满22周岁及20周岁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无配偶,自愿前往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审核材料和领取结婚证书。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具体要求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顺利完成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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