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快递放在物业不见了谁负责 |
| 释义 | 如果快递公司将包裹送至物管处,是经过业主赞成的,包裹丢失的责任就应当由业主和物业公司配合承当。如果没有经过业主赞成,则应当由快递公司承当。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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