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遗书有法律效力。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