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供多项财政奖励。 对“个转企”后新组建企业,因个人股权、房地产和设备转入所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申请新增职工社保缴纳补助、初次创业相关补贴、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营收达标一次性奖励等。 此外,鼓励各金融机构向“个转企”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服务“个转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在审批服务环节,为“个转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开展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帮办代办等便利化登记审批手续,提供便捷转型手续、涉企许可证延续性换发等服务。 税费优惠方面,设立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部分免征、动产及不动产划转手续费及契税免征,以及纳税困难企业优惠减免等激励措施 “个转企”也称“个升企”,是指个体工商户利用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依法重新登记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申 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标准 1、“个转企”一次性费用补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实施“个转企”的企业,且原个体工商户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制企业一次性补贴600元,非公司制企业一次性补贴110元。 2、“个转企”建账补贴。“个转企”企业按月建账建证,并每月按期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一般纳税人每家每年补贴5000元,其他企业每家每年补贴3000元,申报不足一年的按月实际结算。 二、申报所需资料 ①《天台县个体工商户转企业费用补贴申报表》; ②《天台县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建账补贴申报表》; ③个转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个转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