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坏东西老板要我赔怎么办 |
释义 | 1、是否全赔,需要看劳动者的过错是否是导致机器损坏的唯一原因,如果是,那么就必须全赔。如果还有第三人或单位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过错,劳动者可以主张要求对方与己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的财产、集体的财产、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 3、公民、法人损坏了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财产,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 4、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由二人共同承担责任。 5、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也负有过错的,侵害人可以要求减轻责任。 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二、正当防卫致人重伤要赔偿吗 正当防卫致人重伤不要赔偿,但是如果属于防卫过当需要进行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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