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一定要有伤吗 |
释义 | 不是一定要有伤。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女性要如何应对家庭暴力伤害 女性应对家庭暴力伤害的方式:报警处理或者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存在家庭暴力一定可以确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吗 存在家庭暴力能确认为夫妻感情破裂。 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受到严重伤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证据: 1、被打伤的照片。 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 3、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看到伤痕,让他们作证等。 遭受暴力就要及时报警,多报警几次,多留下几次报警的证据,以免对方到了法院不承认感情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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