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来自、途径湖北省,或到过湖北省等。近距离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2、近距离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其他特定情况(随着疫情发展,可能会调整需要隔离的人员范围,以最新政府文件为准)条件2无发热等症状。3、以上情况出现在抵达上海前的14天内。如果上述三个条件都满足,那就必须要居家隔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