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国人在领域外对我国国家公民实施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在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法律。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是刑法的保护原则。 一、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如下: 1.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的,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规定处理。 2.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 3.外国人在我境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可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和立法精神作适当处理。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可以比照非涉外案件的管辖规定,由该中国犯罪嫌疑人出国(境)前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二、涉外犯罪案件有哪些 一般涉外的犯罪案件包括: 1、本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以及本国公民侵害外国人的刑事案件; 2、本国领域外,外国人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除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以外,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3、本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怎样的 外国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1、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或者我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除法律有些特别规定外,都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 2、根据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3、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一般而言,对于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等战争犯罪,非法劫持航空器罪,劫持人质罪,适用我国刑法; 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国外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