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无论是收条还是转账记录,二者同样重要。只有其中一种都可能导致债权难以实现。收条是借方即收款方向贷方即付款方开具的收到款项的原始凭证,反映的是金钱给付内容。单独的收据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给付和收取的事实,而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据并不是债的必然凭证。所以,在发生借贷关系时,最好收条和转账记录都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